發布時間:2021-01-25|來源:信用佳木斯|專欄:典型案例
朱某、梁某某系再婚夫妻,經人介紹認識僅兩個月便于2015年2月6日登記結婚,婚后未生育子女。雙方因性格不和、沒有共同語言、欠缺感情基礎,梁某某對朱某漠不關心,不支付生活費,連朱某生病治療,梁某某都不付醫藥費,不管不問,夫妻間形同陌路,感情早就徹底破裂。后經法院一審判決離婚并判令梁某某支付朱某因生活困難、治療疾病等幫助款12萬元,判決生效后梁某某拒絕履行判決,朱某遂申請強制執行。
2021年1月13日上午,梁某某被依法傳喚至安徽省肥西縣人民法院執行局,此前執行法官卓玉俊已將梁某某名下銀行卡、房產等財產凍結、查封,但梁某某在執行局內依舊態度蠻橫拒絕配合執行,執行法官將其留置,準備對其司法拘留,梁某某仍無動于衷。在與梁某某溝通過程中,卓玉俊法官發現梁某某有故意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決、裁定的行為,遂以此為突破口,將抗拒執行犯罪的法律法規及其利害關系告知梁某某,成功突破其心理防線,梁某某認識到拒絕配合法院執行的嚴重性,一改蠻橫態度,請求執行法官給予時間讓其履行判決義務。
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。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,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。最終,經與申請人朱某協商一致,梁某某先將3萬元一次性打入肥西法院執行款賬戶內,剩余款項分期支付。在這場執行較量中,執行法官以法律為武器,運用心理攻防戰術,一舉將被執行人的心理防線擊潰,扭轉其拒不履行判決的錯誤態度,主動配合支付案款,有效維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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